應急照明疏散系統安裝時,一般有哪些要求?
更新時間:2022-04-25 點擊次數:715次
應急照明疏散系統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消防安全設施,是保障建筑物內人員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的傷亡和降低財產的損失。
隨著時代的進步,在經濟、科技迅猛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許多大型展覽館、科技館、博物館、購物中心等公共建筑。這些場所具有功能復雜、人員密集、疏散困難、火災負荷大等特點。按控制方式可分為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和集中控制型系統,按應急電源的實現方式可分為自帶電源型系統和集中電源型系統,綜合以上兩種分類方式,可以將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分為以下四種形式:
1、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
應急照明疏散系統安裝時,一般有哪些要求:
1、消防應急燈具與供電線路之間不能使用插頭連接;
2、消防應急燈具安裝后對人員正常通行不要產生影響,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周圍要保證無遮擋物;
3、帶有疏散方向指示箭頭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箭頭指示的疏散方向與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具應固定在堅固的墻上或頂棚下,安裝方式可以明裝,也可以嵌墻安裝;
5、消防應急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燈具上的各種狀態指示燈易于觀察,試驗按鈕(開關)能被人工或遙控操作;
6、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時,在正面迎向人員疏散方向,應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應急燈具吊裝時宜使用金屬吊管,吊管上端應固定在建筑物實體或構件上;
8、作為輔助指示的蓄光型標志牌只能安裝在與標志燈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線上,但不能代替標志燈具;
9、消防應急燈具宜安裝在不燃燒墻體和不燃燒裝修材料上。